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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中间一个很小的茶几,除此之外,便什么都没有了。这一来回就要八九天,想来必然是一段极其腰酸背痛很是艰辛的旅程。

原本暮颜见他们都精装简行一人上路,她也不愿搞特殊化,奈何一车子老弱,竟没有一个人会驾车,便也让南瑾跟着了,兼职车夫。

此时才刚出发,大家还没有坐地腰酸背痛,尚且精神良好,除了马车驾驶位的南瑾,车内三个弱的围着一个老的,听他讲故事。似乎是出了书院,卸下了为人师表的责任,钱老似乎变得可亲了很多,絮絮叨叨讲起了即将要去的目的地临泽镇。

说来,他和临泽镇还有些渊源,他的友人是那唯一的大夫。那一年,他还不是太医院院首,游走大陆研习医术,到了临泽镇竟水土不服病倒了,医者不自医,临泽镇又没有正经大夫,一时间拖拖拉拉十多天也未见好转。正无奈之际,正好有人路过,那时候,对方也只是一个江湖郎中,却对疑难杂症很是魔怔,遇到他之后悉心照顾直至终于痊愈,由此,两人成了至交好友奉为知己。后来,他去了帝都太医院,而他,留在了海边小镇成了这里唯一的大夫。

钱曾似乎心情很不错,语速缓慢,更是说得人昏昏欲睡,没一会儿,闫梦忱脑袋就一搭一搭得了,钱老也不介意,微微一笑反而放低了声音。

一段故事讲完,他们已经出了城,没有走官道,而是抄了近路走了林间小道,走到哪儿,他便说到哪儿,什么样的环境,生长什么样的草药,那些草药有何种功效,如何辨别良莠,几乎如数家珍。

陈小石已经掏出了笔记,听地认真,记地也认真,偶尔钱老看他一眼,他就腼腆一笑,脸色微红。典型地乖学生模样。

暮颜汗颜笔记是什么她除了那位老先生给的手札,就没有所谓的笔记本,那本手札她倒是经常翻阅,时常拜读,受益良多这一路听来,才觉钱老也不愧是前太医院院首,知识广博令人叹为观止。

“其实,我一开始并不看好你,但是早些年,卢老欠了暮二爷一个人情,他带着这个人情来央求卢老收了你做我的学生。我这人最讨厌这些虚头巴脑的靠着关系进来的,结果你第一日上课还迟到。”话题一转,钱曾似乎想起了好笑的事情,微微笑着,看着暮颜,“为此,我还和卢老吵了一架。”

说到这里,他竟然兀自哈哈笑起来,笑声有点大,已经迷迷糊糊睡着的闫师姐突然惊醒,傻傻地抬起了头,压根儿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的迷茫。她左右看看,也不知道这些人在聊什么,便又迷迷糊糊睡去了。

暮颜看着闫梦忱,笑,被人直说瞧不上自己也不恼,想着这俩老人为了自己争地脸红脖子粗的,倒也好玩,于是问道,“然后呢吵架吵输了”

“哪能啊我怎么会输”瞪着眼不服输地嚷嚷,但对于后来为什么又同意了,也不是很想说,显然也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只是感慨道,“原以为,你和那些不学无术的,只是受着家中荫蔽混日子的小姐们是一样的。”

原以为,是块顽石,没想到,倒是块璞玉。

暮颜笑笑,也不接话,本就是闲聊,今日的钱曾似乎打开了话匣子,话题又从暮颜身上转到了别人,说了一路,将近两个时辰,一口茶也没喝,却也不见他口干舌燥,依旧说地滔滔不绝,连甚是腼腆的陈小石都已经嘴角隐隐有抽搐的迹象了。

第九十七章

暮颜坐地有些腰酸背疼,想着出去透透气也是好的,刚掀了车帘就有冷风灌进来,一哆嗦才发现,此时外面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淅淅沥沥又开始下起了雨。

林间小路,光线本就黯淡,这会儿倒像是夜晚了,南瑾坐在雨里,安静驾着车。

她当即又回了马车里面,翻了下带着的行李,没有蓑衣,没有雨伞,正懊恼着呢,陈小石腼腆地递过了油纸伞,微微一笑,脸红到了耳根子。

油纸伞很大,黑色的,和熠彤那些花里胡哨的不同,油纸伞比一般的更厚实些,因此也重了许多,拿在手里还挺沉,伞的上半段打着补丁。

雨应该下了有一会儿了,只是专注于聊天,倒也没发现。雨虽小,可也细密,从林中小路一路过来,南瑾身上已经一层水雾迷蒙,看着衣服都有些湿了,脸上更是湿漉漉的,较之以往本就有些苍白的脸色更是少了一丝血色,睫毛上挂着水珠,额头上头发湿漉漉贴着,有些狼狈。

南瑾见她出来,也不说话,用袖子把边上淋到雨的一块地方擦了擦,暮颜就势坐下,撑开了伞,遮在俩人头顶,责备道,“你傻么下雨了也不会说一声”

若她没发现,是不是真打算继续淋着雨驾车这少年,不是木讷,是傻了吧

“我没事。你进去吧。”少年连头都没回地说道,他是真觉得没什么,这蝎毛雨对他来说跟没下也差不多了,倒是暮颜,他记得她体质阴寒,不能淋雨。

暮颜摇摇头,“坐久了,浑身难受,出来透透气。”

闻言,南瑾接过了她手里的伞撑着,两人无语,也不觉得尴尬和烦闷。他们之间的相处模式,更多地趋向于这样一种安静,各想各的,各做各的,但就是有一种很奇异地和谐感。

仿佛有种无形的纽带。

雨势渐渐地大了,原本还没有干透的道路愈发泥泞,马蹄溅起的泥水甩在鞋面上,形成了一块鲜明的污渍。她缩起了脚,整个人蜷缩在南瑾边上,抱着膝盖看着前方,似乎很享受这样的雨天。

她不知道为什么,单独和这个沉默的少年在一起的时候,似乎总是很安心。

不可否认,她喜欢热闹,喜欢身边有很多人,所以,她喜欢絮絮叨叨的沉施、喜欢心无城府一块红烧肉就能很满足的闫梦忱,喜欢这些笑容明媚鲜活的少女。

可是她其实更喜欢安静。

在这雨幕重重中,身边有个人陪着她,不说话,只是坐在身边,一起看着外面,这便很好。所以这个时候,相比于车内的言笑晏晏,她更喜欢这方热闹之外的小天地。

她抱着膝盖,手背上很快便湿漉漉一片,凉凉的。唯有头顶,连个发丝都没有湿。握着伞柄的手,苍白没有血色,看得见肌肤下一根根青色的脉络。

略显羸弱。

可她见过这只手握着匕首的模样,雷霆之力,足以掀起一场腥风血雨。就像这个人,沉默、寡言,永远站在她身后左侧落后半步的距离,漂亮的面容面无表情,可是,却能瞬息之间取十二人首级,周身戾气宛若实质令人窒息。

极致的反差,极致的美感。危险如罂粟。

“瑾。三月期满,留下吧。”她喜欢这个沉默的少年,就像喜欢沉施一样。又和喜欢沉施不一样,一个保护她,一个被她保护。

话音落,南瑾浑身微微一怔,他的目光落在她被泥水溅到的鞋面上,干净地绣花鞋面,一块泥印很是醒目。他以他一贯没有起伏的声音,说道,“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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