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人启示上刊登了一张照片,以重金寻找一名叫做乐成化的青年男子,乐成化年龄22岁,身高175,失踪时穿着灰色毛衣,外面套着米色棉外套,下面穿着黑色裤子,黑色皮鞋,他在11月16日晚间出门后未归,家属重金寻人,如有提供线索者请联系乐万家百货的乐在年。”

时霆的眼中闪过兴奋的光芒:“这跟我们发现的那具尸骨十分相似,应该就是乐成化本人。”

他一字一句的仔细斟酌,在看到最后落款的名字时,眼前一亮,“我想起来了,这个发布寻人启示的乐在年是顺城一家百货公司的老板,这家百货公司就叫做乐万家,201年,他曾去军警司报过失踪案,但在立案后不久,有人去销案,说他的儿子找到了。”

事情已经过去了近三年,而且不是什么大案,时霆能想起来已是不易。

“先报失踪,又去消案,这个套路很像是绑架。”言卿猜测,“很可能是他的儿子被绑架了,绑匪威胁乐在年不准报案,否则就会杀人灭口,乐在年害怕儿子出事,所以答应了绑匪的要求。”

时霆道:“乐在年可能按照绑匪的要求交了赎金,但绑匪还是杀了乐成化,因为乐成化认识绑匪,一旦放了他,他就会去指证,绑匪不得不杀人灭口。但奇怪的是,乐在年交了钱却没有赎回乐成化,为什么没有继续报案,难道他不想借助军警司的力量去抓住杀害他儿子的凶手?”

想到此,时霆站起身,“我们一直都在猜测,旅馆里的五个人是为了挖掘乐成化的尸体而来,想要证明这个推测是对的,还需要一个佐证。看来,还得去麻烦一下店老板。”

时霆下楼时,正好洗脚的男子迎面上楼,那男子看了他一眼,去了壹号房。

老板正在帮助他的老婆做晚餐,今天晚上有一只刚打的野鸡,已经被拔光了毛,放了血,准备与蘑菇一起下锅炖汤。

时霆向老板借阅最近一周的报纸,老板也很配合的拿了过来。

这些报纸都被老板按照年份、月份和日期订在一起,归纳的十分整齐。

“这个老板一定有强迫症。”言卿翻着报纸感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