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经》18(1 / 2)

【经文】

阴阳家者,盖出于羲和之官,敬顺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此其所长也。及拘者为之,则牵于禁忌,泥于小数,舍人事而任鬼神,此阴阳之弊也。

[司马谈曰:“阴阳之术,大详而众忌讳,使人拘而多畏,然其叙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夫阴阳四时,八位十二度,二十四节,各有教令。曰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忌。夫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之大经,弗顺则无以为天下纪纲。故曰叙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

《汉书》曰:“天人之际,精祲有以相荡,善恶有以相推。事作乎下,象动乎上,阴阳之理,各应其感。阴变则静者动,阳蔽则明者暗,水旱之灾随类而至。故曰日蚀、地震皆阳微阴盛也。臣者,君之阴也;子者,父之阴也;妻者,夫之阴也;夷狄者,中国之阴也。《春秋》日蚀三十六,地震五十二。或夷狄侵中国,或政权在臣下,或妇乘夫,或臣子背君父。事虽不同,其类一也。是以明王即位,正五事。五事:貌、言、视、听、思也。建大中以承天心,则庶征序于下,日月理于上。如人君淫溺后宫,般乐游田,五事失于躬,大中之道不立,则咎征降而六极至。凡灾异之发,各象过失,以类告人。”

《传》曰:“田猎不宿,饮食不享,出入不节,夺人农时,及有奸谋,则木不曲直。”又曰:“弃法律,逐功臣,杀太子,以妾为妻,则火不炎上。”

又曰:“好治宫室,饰台榭,内y乱,犯亲戚,侮父兄,则稼穑不成。”又曰:“好攻战,轻百姓,饬城郭,侵边城,则金不从革。”又曰:“简宗庙,不祷祠,废祭祀,逆天时,则水不润下。”

管辂曰:“贵人有事,其应在天。在天则日月星辰也。兵动人扰,其应在物。在物则山林鸟兽也。”又曰:“夫天虽有大象布不能言,故运星精于上,流神明于下,驱风云以表异,役鸟兽以通灵。表异者必有沉浮之候,通灵者必有宫商之应。是以宋襄失德,六退飞;伯姬将焚,鸟唱其灾;四国未火,融风已发;赤云夹日,殃在荆楚。此乃上天之所使,自然之明符也。”

后汉窦武上书曰:“间者有喜禾、芝草、黄龙之瑞见。夫瑞生必于嘉土,福至实由吉人。在德为瑞,无德为灾。陛下所行不合天意,不宜称庆。”又裴楷曰:“按春秋以来及古帝王,未有河清者也。臣以为河者,诸侯位也。

清者属阳,浊者属阴。河当浊而反清者,阴欲为阳,诸侯欲为帝也。京房《易传》曰:‘河水清,天下平。’今天垂异,地吐妖,民疠疫,三者并时而有河清,犹春秋麟不当见而见。孔子书以为异也。”

魏青龙中,张掖郡玄川溢涌宝石负鼎,状麟凤龙马,炳焕成形,时人以为魏端,任令于绰赍以问张臶,臶密谓绰曰:“夫神以知来,不追已往。以祯祥先见,然后废兴从之。汉已久亡,魏已得之,何所追废兴祯祥乎?此石当今之变异,而将来之祯祥。”后司马氏果代魏。

汉武时,巫为上致神君,神君但闻其声,不见其形。荀悦曰:“《易》称有天道焉,有地道焉,有人道焉。各当其理而不相乱,乱则有气变而然。

若夫大石自立,僵柳复生,此形之异也;男化为女,死而复生,此含气之异也;鬼神仿佛在于人间言语声音,此精神之异也。夫形神之异,各以类感。

善则生吉,恶则生凶,精气之际,自然之符异也。故逆天之理,则神失其节而妖神妄兴;逆地之理,则形失其节而妖形妄生;逆中和之理,则含气失其节而妖物妄出。此其大旨也。若夫神君之类,精神之异也。”

《春秋传》曰:“作事不时,怨仇动于人,则有非言之物而言。”当汉武之时,赋敛繁众,人民凋敝,故有无形而言至也。其于《洪范》言僭则生时妖。此盖怨仇而生妖之类也。故通于道,言正身,则精神万物形气各返其本也。”

后汉陈蕃上书曰:“昔春秋之末,周德衰微,数十年间无复灾眚者,天所弃也。天之于汉,悢悢无已,故殷勤于变,以悟陛下除妖去嬖,实在修德。

故《周书》曰:‘天子见怪则修德,诸侯见怪则修政,大夫见怪则修职,士庶见怪则修身。’神不能伤道,妖不能害德。”

《汉书》曰:“夫动人以行不以言,应天以实不以文。此天人之大略也。”]

【译文】

阴阳家大多是从负责天文历法的官吏中分离出来的。他们尊重上天,推算日月星辰的运行规律,勤勉地通告关系到农业生产的四时节令。这是阴阳家的长处。到后来法古不化的人,则受制于诸多忌讳,只注意阴阳卜卦、鬼神仙道之类的术数,舍弃人事而信仰鬼神。这是阴阳家的流弊。

[司马谈说:“阴阳家的方术,博大详尽,忌讳太多,使人受到许多约束,总是怕这怕那。但他们主张顺应一年四季的节令从事农作,却是不能不遵守的。阴阳家对于冬夏四季、八卦方位、十二星次、二十四节气都有明确的界定与忌讳。告诉人们如果顺从这些规范,就会昌盛得福,否则就会灭亡。其实未必完全是这样。所以说阴阳家‘使人拘而多忌’。可是阴阳家所说的春生、夏长、秋收、冬藏,这是大自然运行的规律,如果不遵守,那么天下的一切事物就都没有头绪了,所以说它所规定的‘叙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

《汉书》说:“天和人之间,如果两者的精气互相抵触,就要彼此发生震荡,善与恶之间互相斗争,彼此也会发生推动作用。事情出现在人间,征兆就会在星空显示出来。所以阴阳之理,就在于各自都有感应。阴气发动,寂静的就会运动,阳气会被掩盖,明亮的东西就会变暗,这时水旱之灾就会降临。所以说,日蚀、地震都是阴盛阳衰的表现。对于君王来说,臣是阴,同理,儿是父之阴、妻是夫之阴,夷狄是中国之阴。据《春秋》所载,日蚀有三十六次,地震五十二次。当时有的应验到了夷狄侵入中原,或者政权不在国君手中,或者妻子临驾于丈夫之上,或者大臣背叛国君、儿子背叛父亲。

事情虽然不同,性质却是一样的。因此贤明的国王一旦继位,首先要修正五事:貌、言、视、听、思。建立至大的社稷祭坛,上秉天心,下序民风,使阴阳之理照耀四方。假如人君淫溺于后宫,歌舞娱心,游宴打猎,不亲自端正这五事,就会错失于躬身亲王,大中之道不确立,那么灾难的征兆就会降临,六种极大的不幸就会到来。凡是灾祸的发生,各种怪异的、象征人事过失的现象就会发生,用来警告世人。”

《左传》说:“夜间打猎,饮食不祭祀,出入不遵循礼节,夺人农时,或者朝中出现了奸臣,国内有了阴谋,树木也要出现该直不直、该曲不曲的现象。”又说:“废弃法规,驰逐功臣,杀太子,以妾为妻,有了这各种不正常的事情,那么火焰都不会向上燃烧。”又说“大兴土木,建造宫室楼台,宫中淫秽污乱,侵犯皇亲国戚,侮辱父兄,那么农业生产就不会取得成功。”

又说:“一个国家如果好战,不把老百姓的甘苦放在心上,修建城郭,侵略睦邻国家,那么刀枪之类的武器连兽皮都割不破。”又说:“简化宗庙的规格,不设置祈祷上天的祠堂,废除祭祀,不顺天时,那么连水都不会向下渗透。”

管辂说:“高贵的人有什么事情都会在天象上有所应验。在天上是指日月星辰。如果有战争发生,或者人为的骚乱,就会在物事上有所应验。在物是指山林鸟鲁之类。”又说:“上天如有重大的异象但不能说出来,只能把其精气表现在星体上,或者流泄神明在鸟兽物事上,驱动风云来显示异象,役使鸟兽来宣告神奇。显示异象时一定会有或沉或浮的征状,宣告神奇时一定会有声音的响动。因此,当宋襄公失德的时候,就有六只鹢鸟从国都上空倒退着飞过;伯姬将要自fen的时候,会有鸟来歌唱她的灾难;四国还没有发生火灾,火神祝融已经刮起了大风;红云夹拥着太阳,灾难就在楚国降临。

这是天人感应的明证。”

后汉窦武上书说:“近来,有嘉禾、芝草、黄龙的祥端征兆出现。祥瑞的出现一般来说总是发生在美好的土地上,福运的降临实质上是由于吉祥之人的出世。有德才有端,无德则有灾。陛下的行为,不合乎天意,所以不应当作喜庆祝贺。”裴楷说:“自从春秋战国以来以及古代帝王时代,黄河从来没有清澈过。臣以为黄河是象征诸侯的权位的,清属阳,浊属阴。黄河本应混浊,现在反而变清了,这说阴性的东西渴望变成阳性的东西,也就是说诸侯想称帝。”京房所写的《易传》说:“‘河水清,天下平。’如今上天垂示异象,国内妖气叠出,民间瘟疫流行,三者同时出现而黄河却变清,这就好比春秋时麟本不该出现却出现了。孔子记载了这件事,认为这是反常的表现。”

魏国青龙年间(公元233 年),张掖郡的玄川涌出一块背着鼎的宝石, 形状象麟象凤象龙又象马,用火一照就各各显现原形。当时人们认为这是魏国的祥瑞之兆,于是命令于绰,携带着财宝去请教隐士张臶,张偷偷告诉于绰:“神明只预言未来,而不追述以往。先用祯祥之兆预告未来,然后兴盛还是衰落才会随之而来。汉朝灭亡已久,曹魏已得天下,还追述什么兴废之兆呢?这块宝石今天的变异,只是将来之吉祥的征兆。”后来司马氏果然取代了曹魏政权。

汉武帝时,巫为皇帝召来了神君,可是只能听到神君说话的声音而看不见它的形体。荀悦对此解释说:“《周易》认为有天道、地道和人道。三道各有其规则,不能混乱。乱就会有精气变幻。比如巨石自己立起来,死去的柳树复活,这是有形之物的变异;男化为女,死而复生,这是人的变异;鬼神仿佛在人间说话,这是精神的变异。形体和精神的变异,各以其类互相感应。善就生吉祥,恶就生凶厄,精灵与人之间,自然的精灵会与之感应而发生变异。因此,假如违逆了天理,神灵就会失去调节,妖精就会作乱;违逆了地理,形体失去调节,妖怪就会出现;违逆了阴阳中和的人理,人体内的神气失去调节,妖物就会出现。这就是《周易》的主要意旨。象神君之类的现象,就是精神的变异。”

《春秋》说:“办事不合时宜,人就会有怨恨,那么本来不会说话的物体就会说话。”汉武帝时,赋税繁重,人民生活困苦,所以出现无形之物说话的现象。在《洪范》中也有因犯上作乱就产生妖异的记载。这都是怨恨会生妖的证明。所以通大道,言正身正,精神形气就会各归本体。后汉陈著上书说:“春秋末期,周王朝衰微,而数十年间没有出现过灾害,那是因为周室已被上天抛弃的缘故。而上天对于汉朝眷念不忘,不停地降灾,这是为了提醒陛下除灭妖孽,摒弃邪嬖,实实在在地修身立德啊。所以《周书》上说:

‘天子看见怪异就去修德,诸侯看见怪异就去修政,大夫看见怪异就去修职,士人百姓看见怪异就去修身。’神灵不能伤害道,妖孽不能伤害德。”

《汉书》说:“感动人的是行动而不是言辞,顺应天的是事实而不是文彩。”这都是对天人感应之道理的简略说明。]

【经文】

法家者,盖出于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此其所长也。及刻者为之,则亡教化,去仁爱,专任刑法,而欲以致治,至于残贱至亲,伤恩薄厚,此法家之弊也。

[司马谈曰:“法家严而少恩;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也。夫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可使行一时之计,而不可长用也。故‘严而少恩’。至于尊主卑臣,明职分不相逾越,虽百家不能改也。”]

【译文】

法家大多出身于管理刑法的官员。他们讲信用,赏罚分明,用此辅助礼制来治理天下。这是法家的长处。到了后来,苛刻狠毒的人实行法治,就不讲教育,抛开仁爱,只用刑法了,而且为了达到大治,一味迷信刑法,甚至于残害亲人,把厚恩变为薄情。这是法家的流弊。

[司马谈说:“法家严酷而无情,刻薄而寡恩,然而他们端正君臣、上下之分,却很清楚,这一点是不能改变的。法家不分关系的亲疏,也不管地位的尊卑,一律绳之以法,这样就把爱亲属、尊师长的恩谊伦理断绝了。这只可以作为临时措施,决不可以长期实行。因此说法家‘严而少恩’。至于法家主张主尊贵、臣卑贱,划清职责权限,谁也不准超越,这是各家学说都不能改变的。”]

【经文】

名家者,盖出于礼官,古者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孔子曰:“必也正名乎?”此其所长也。及缴者为之,则苟钩■析乱而已,此名家之弊也。

[司马谈曰:“名家使人俭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实,不可不察。夫名家,苛察缴绕,使人不得反其意,专决于名而失人情,故曰‘使人俭而善失真’。

若夫控名责实,参伍不失,此不可不察也。”]

【译文】

名家大多出身于掌管礼仪的官员。古人身分地位不同,礼仪也不同。孔子说:“一定要正名呀!”正名分是名家的长处。到后来吹毛求疵的人利用它来治理天下,就只辨析名分的细节而不注重实际情况,把名分搞得支离破碎。这就是名家的流弊。

[司马谈说:“名家使人俭约,可是失去了真实性,但是它循名责实,却是不能不注意研究的。名家过于明察,纠缠不清,使人不能推求它的真意,专注于名词概念的推理,反而失去了易于把握的常情,所以说名家‘使人俭而善失真’。至于名家循名责实,综合考察事物的本质这一点,倒是不可不予以认真考虑的。”]

【经文】

墨家者,盖出于清庙之守,茅屋采椽,是以贵俭;养三老五更。是以兼爱;选士大射,是以上贤;宗祀严父,是以右鬼[右,信也];顺四时而行,是以非命[言无吉凶之命,但有贤、不肖、善恶也];以孝示天下,是以上同[言皆同于治也]。此其所长也。及蔽者为之,见俭之利,因以非礼,推兼爱之意,而不知别亲疏。此墨家之弊也。

[司马谈曰:“墨者俭而难遵,是以其事不可偏循。然其强本节用,不可废也。关墨者亦上论尧舜,言其德行曰:‘堂高三尺,土阶三等,茅茨不翦,采椽不斫。饭土簋,啜土刑,粝梁之食,藜藿之羹。夏日葛衣,冬日鹿裘。’其送死,桐棺三寸,举音不尽其哀。教丧礼,必以此为万人率。使天下法若此,则尊卑无别。夫世异时移,事业不同,故曰‘俭而难遵’也。要曰:强本节用,则家给人足之道。此墨家之所长,虽百家莫能废也。”

汉武帝问董仲舒策曰:“盖俭者不造玄黄旌旗之饰,及至周室,设两观,乘大辂,八佾陈于庭而颂声兴。夫帝王之道,岂异旨哉?”对曰:“制度文采玄黄之,所以明尊卑,异贵贱,而劝有德也。故春秋受命,所先制者,改正朔,易服色,所以应天也。然则宫室旌旗之制,有法而然者也。孔子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