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像自己,那么用心的学了几年外语,也只是零零碎碎的听懂几个单词,说出来的外语自己都嫌弃。
“那老三呢?”
“浩轩啊,你这儿子最独特。”杜红英笑道:“他爱养狗子呢。”
“养狗?”高志远瞪大了双眼:“老三喜欢养狗?”
“是啊,从有追风开始,他就爱得很,后来又给他买了一条狗子,整天训练,你猜现在是个什么情况?”
高志远摇了摇头。
儿女在京城,他在边境,隔得远也没时间打电话一一询问。
“他养的那条小狼狗取名烈狼,从小就被他训得像模像样的,听他指挥得很,现在每天给他叼着书包去上学,周末跟着陈阿姨买菜也让狗子提提篮……”
总之,狗子比一个小孩子都听他指挥。
他上哪狗子上哪,真正的狗腿子一点儿也不假。
“他上学?”
“狗子送他去学校,放学的时候就到学校门口等他。”
高志远……这孩子长大了干嘛?
“他说了,他以后就要养狗。”杜红英觉得这好像是不务正业,谁也没想到老赵家全体人员都觉得很正常。
“那……也不是不可以。”
“你也支持,同意?”杜红英看着男人,赵家人还真是与众不同:“果然啊,你们老赵家的人都不按常理出牌。”
连冬梅娘听说了浩轩的“宏伟大志”后都觉得这不是一个正当的事儿,试图诱惑指点他以后像舅舅一样当医生或者像舅妈一样当老师都没能成功。
与之相反的支阳赵家人无一例外的支持。
“为什么不支持,军犬警犬也需要优秀的人来训练,浩轩既然喜欢这一行就尊重他就让他干,好好干。”高志远淡定地说道:“七十二行,行行出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