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曾经杜克恶意的想过,当时已经是一线大牌的芮妮齐薇格是不是在剧组霸凌电影界的新人导演罗伯马歇尔?最后才选了如此奇葩出演这个角色。
当然,这只是他瞎想,以当时罗伯马歇尔的初哥地位,如此的角色不会有多少话语权,而且露西刘小眼睛、塌鼻子以及满脸雀斑的形象,正符合西方所谓的亚裔美女一贯的标准。
“转场!”杜克让蒂娜菲去通知。
剧组从摄影棚的监狱区转回到了剧场区,这里的舞台做了很多相应的调整,背景和幕布全部更换,接下来拍摄的是一场群舞,而群舞烘托的对象则是影片的男主角——汤姆克鲁斯。
刚才在查理兹塞隆那边打过酱油的克鲁斯已经换好戏服。重新上过妆。
尽管曾经看过对方无数的电影,听多了他响亮的名头,但杜克可以算第一次正式看到汤姆克鲁斯的现场表演。
如果没有人提点,汤姆克鲁斯给他留下最深的印象是什么?骄傲、自大、狂妄,甚至有时头脑不清醒犯糊涂。
任何一个演员,如果过早成名以及巨星之路又这么顺利。恐怕都会发生像克鲁斯一般的情况,人不是机器,时刻都会受环境的影响,又有几个人能避免被名利冲昏头脑?
但即使是汤姆克鲁斯,也知道努力的重要性,过去半年多的时间里,他每天都会抽出三个小时上舞蹈课和声乐课,虽然有时会提出一些非分的要求,却也尽心完成自己的工作。再糊涂的人都清楚这个圈子竞争的激烈程度,不努力只有被淘汰一条路。
就说将要拍摄的这场戏,不算最初练习的时间,在开拍前一周,汤姆克鲁斯与伴舞至少排练了7次,基本维持一天一练的状态。
“汤姆,该说的在准备会上我都说过了。”
对于汤姆克鲁斯这种演员,说太多只会起到反效果。杜克只是叮嘱了一句,“我们争取一次就过。”
“看我的好了。杜克。”
充分的准备工作,给了汤姆克鲁斯充足的信心。
华丽的舞台,璀璨的灯光,艳丽的伴舞女郎,再加上英俊潇洒、更像是花花公子的汤姆克鲁斯,构成了极具视觉冲击力的奢华场景。
尽管汤姆克鲁斯仍然是一幅万年不变的表情。但他确实很卖力,从略带夸张和极其丰富的肢体动作上,也能看出他为这个角色做出了很多准备,唱出的歌声哪怕无法与职业歌手或者歌舞剧演员比,却比曾经李察基尔的公鸭嗓子强了太多。
在杜克看来。曾经的那部影片,发挥最出色的是凯瑟琳泽塔琼斯,即便镜头角度的关系,使她显得比任何一部电影都要虎背熊腰;其次就是芮妮齐薇格,而理查基尔饰演的律师比利,简直太糟糕了,尤其是歌舞和唱腔,如果说克鲁斯是业余级,那他只能算是儿童业余级。
影片有长达半年的歌舞准备期,效果也在此时充分显现了出来,汤姆克鲁斯还算比较轻松的驾驭完成了比利的出场歌舞,杜克也直接喊了通过。
拍摄最难的就是歌舞部分,影片掩藏在背后的只是浓浓的嘲弄,并没有什么太过深刻的主题,如果单论内涵的话,这部电影甚至比不上《拯救大兵瑞恩》,除去歌舞之外的文戏,杜克基本都能比较轻松的驾驭,拍摄计划一直延误,也是因为歌舞戏的关系。
“做得好,汤姆!”
现在是合作,不是闹矛盾的时候,无论杜克还是克鲁斯,都暂时压下了分歧,特别是派特金丝莉,在两人中间起到了极好的润滑剂的作用。
“听说你准备参加周末的游艇会?”克鲁斯问起的是其他方面的事情。
“嗯,我家中有个小码头。”杜克暂时放下手中的工作,“我准备买一艘合适的近海小游艇,打算跟凯特一起去看看。”
“你跟凯特……”
听到汤姆克鲁斯略带好奇的问题,杜克耸耸肩,没有回答,这是帕尼凯利斯在征询他的意见后,为两人计划的公开活动之一。(未完待续。。)
ps:新的一周开始了~~求票票~~~我在群里发起了一项投票活动,订阅的朋友可以去群中参与下,群号三二三三二零六四八